做柚为难

快乐杂食,混乱邪恶

我只是突然想到了不久前和同桌写的一张一条,她说她喜欢和这个字,没有道理。我说我喜欢初这个字,也无缘由。我提议到说不定你可以用初和来当圈名,多好。她笑了笑后还是用着她的和。
我在今早脑子清醒的一刹想到这事。

我想我喜欢初的缘由其实也还是有的。
无外乎,我是个容易半途而废的人。好像很多事情在后来变得面目全非,比如我拖沓至今的冲神,最后一篇文被我荒废后选择了换lof。又比如我无数次幻想自己高考后要完成许多许多事,最后时至今日进度不过完成了3%,我最后难免躺在床上咸鱼。这种事想想其实是很混蛋的。

缺什么就会喜欢什么。我爹有次闲聊中跟我说。
不是没有道理。

回到最初的预想,大概很简单。比如现在就拿起刻刀,比如翻来本子安静的开始这点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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